海南省:员工家中购商业房产不可提取公积金 自住型商品房可获取
海南公积金管理处于2月5日公布《关于明确住房消费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之中明确指出,今起员工以及家中选购自住住宅、在非具体工作中地租房子等均可提取公积金选购及还款购房款等额本息贷款。
海南公积金管理处表明,为“考虑首套房刚性需求、适用改进要求,抵制投机性投资房产”,将全新的住宅消費获取现行政策相关事宜确立以下,并自通告公布生效日实行。
一、员工家中选购商品住宅(含普通住房、矮层住房、公寓楼)及政策性住房等自己住住宅的,能够获取公积金用以选购和还款买房贷款等额本息贷款。
二、员工家中选购铺面、办公房、产权式酒店酒店客房等商业服务特性房地产的,未予获取公积金用以选购和还款买房贷款等额本息贷款。
三、员工在非具体工作中房租住住宅,其具体工作中地及租房子所在城市均无自己的房子的,可按有关要求获取公积金开支所租房子住住房租金。